close

今年起  台灣政府終於跟上歐美的法規  規定

小客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,應將幼童依下列方式乘坐於車內:

 1. 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之嬰兒,應放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,使其在連續床面上呈平臥狀態下,予以拘束或定位。

 2. 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之幼童,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。

 

注重安全的我們 不用政府規定  就乖乖為兩小準備了汽車安全座椅

貴的哩!!!

還好可以用到七歲  而且擺在家裡多像情人雅座啊

兩小的專屬座位  

 

這錢花的值得

除了買安全以外  兩小睡覺也舒服

尤其是妹妹  平常在家老是睡不好 一上了車倒是很容易就進入睡眠模式

出門玩反而睡的比家裡多呢

不過睡飽了就不愛坐  該該叫  也是兇巴巴地  很有脾氣的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n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